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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取水许可审批“放管服”改革 提升为民服务效能

发布时间: 2026/10/29 19:00:51
来源: 云南省水利厅


省水利厅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水利高质量发展,立足全省水资源禀赋特点,健全依法治水制度体系、完善水资源管控机制、规范涉水经营秩序,以法治赋能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经济创新发展,持续优化水利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取水许可制度是我国为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而设定的行政审批监管制度,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取水户都应向水利部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事关广大取水户切身利益,对保障水资源的科学分配、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十四五”以来,云南省水利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工作安排,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持续推进取水许可审批服务改革,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显著提升全省取用水管理效能,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科学下放审批权限,确保“放得下、接得住”。一是及时修订《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云南省取水许可审批办理业务指南》等基础性制度。统筹考虑省、州(市)和县级的能力,将技术难度复杂的坝高70米以上水库工程、大型灌区、取水流量10立方米每秒以上的引调水工程保留在省级,其余分类别下放到州(市)和县(市、区)级水利部门。二是为增强开发区、滇中新区等特殊区域的自主权,将省级取水许可审批权授权其管委会或其所在地水利部门(能力不足的由管委会提出申请后,由省级承担)。三是在开发区、经济区等规划编制阶段已开展了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取消取水许可审批作为可研阶段的前置条件,推行取水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项目开工前完成取水许可审批即可。四是省级组建取水许可审批服务专家团队,各地需要时即可申请省级支援。

优化调整审批程序,推行“线上办、马上办”。一是减流程,将原有水资源论证审批、取水许可审批、取水许可证发放等3个流程简化为现有取水许可审批、取水许可证发放2个流程。二是减时间,将取水许可审批法定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压缩至承诺办理时限11个工作日,压缩比例达75%。三是减材料,建设全省取水许可行政审批系统,取水许可审批全面实现线上“一网通办”,并将纸质证照改为电子证照(发放1.5万张),大幅减少审批环节纸质材料。四是降成本。将原来由取水户负责承担的专家咨询费、会务费等技术评审服务费(每个约5万元)转为由水利部门承担。五是送服务。创新开展“网上会诊”直播、“上门问诊”等活动,解读政策、回应关切。

强化取水全程监管,实现“有水用、节约用”。一是制度管。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计划用水管理、用水统计、用水定额标准、取水信用评价、用水调度等相关制度,将全省用水总量、用水强度、地下水管控指标逐级分解至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20条跨州(市)重点河流流域和1.5万个取水户,明确取水量、取水用途、水源类型、用水效率、排放处理、用水统计等标准要求。取水户全部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其中规模以上取水实现在线计量,并建立电子台账,动态进行监控。二是执法管。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联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取水执法、违规取水专项整治、违规开采地下水专项整治等行动,持续查处无证取水、超计划取水、超许可取水、不泄放生态流量等违法违规行为,“十四五”以来共取缔关停地下水井1.9万口,立案查处水资源管理案件500余件,行政强制、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各类案例实现零突破。三是信用管。按规定建立了全省非农取水户“A、B、C、D”四级信用评价体系,每年组织对全省范围内非农取水户的取水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信用云南”监管,与企业融资信用等进行挂钩。

加强水资源费(税)征收,做到“依法收、足额收”。一是加强水资源费征收。采取全面排查、建立台账、依法催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2021—2024年全省水资源费征收金额分别为24.29亿元、32.19亿元、30.73亿元、30.55亿元,居全国前列,为全省财政收入增加作出了积极贡献。二是全面完成水资源税改革。印发云南省水资源税改革配套政策,2024年12月起,将原由水利部门征收的水资源费转为税务部门征收水资源税,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税务牵头、财政、水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协同的协作征税机制,强化信息共享,推进税收共治。2025年征收水资源税30.68亿元,较2024年同期水资源费增长2.87%。

“四水四定”原则有效落实。“十四五”末,全省年用水总量基本稳定在160亿立方米(国家要求不超过177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较“十三五”末降幅20.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44.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49提升至0.53,云南农业节水经验作为“教科书”在全国推广,以用水量的基本稳定和用水效率大幅提升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

河湖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十四五”末,全省小水电生态流量达标率从“十三五”末的68%提升至99.9%;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优良率100%;全省地下水位回升,丽江黑龙潭泉眼实现复涌;向滇池、抚仙湖等重点湖泊和昆明等重点区域累计调水补水70.48亿立方米,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更加有力,杞麓湖、异龙湖实现脱劣目标,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100%达标,确保了“一江清水出云南”。

取用水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通过减流程、减时间、减材料、降成本、送服务,企业办事更加便捷高效,审批服务实现“零投诉”。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全面应用,企业成本大幅降低。积极探索推进用水权改革,让超许可、超计划取水的用户通过购买用水权获得用水资格,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水权交易3495单,交易水量1.04亿立方米、交易金额833.64万元,居全国前列,市场优化配置水资源的能力进一步发挥。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审批服务管理制度优化改革,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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