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一体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旅居云南”发展和健康县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便于公众了解,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千万工程”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了极为丰富的理念方法和时代内涵,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城乡融合发展的科学路径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实践指引。2026年6月3日,省人民政府召开研究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旅居云南”发展和健康县城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会议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研究制定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一体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旅居云南’发展和健康县城建设三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旅居云南”发展和健康县城建设三项工作(以下简称三项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省级有关部门、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及社会各界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按程序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旅居云南”建设、加快建设高质量健康县城、一体推进三项工作、保障措施5个部分、13条措施。
第一部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围绕和美乡村、特色村庄、城乡基础设施3个方面,提出加快和美乡村建设、推动特色村庄价值提升、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3项任务。
第二部分,加快推进“旅居云南”建设。聚焦强内核、挖内涵、促融合,提出升级旅居内核、深挖文化内涵、推动业态融合3项任务。
第三部分,加快建设高质量健康县城。紧扣第三轮爱国卫生“饮净水”、“控噪声”、“防近视”、“护老人”、“食安康”、“强体魄”、“约家医”7个专项行动,整合提出保障居民饮水和食品安全、加强噪声光污染防控、强化“一老一小”关爱保护、提升全民健康水平4项任务。
第四部分,一体推进三项工作。从规划引领、系统联动、政策协同3个维度,提出三项工作互促共进、协同增效的举措,具体为加强规划引领一张蓝图绘到底、注重系统联动提升综合效应、强化政策协同汇聚各方力量。旨在以“抓环境”为主线,有机串联产业发展、群众增收、基层治理、健康文明生活风尚、民族团结进步等重点工作,发挥系统集成效应,做好“乡”、“业”、“城”融合大文章。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结合省政府相关工作安排,从组织领导、宣传引导两个方面,提出每年召开现场推进会、建立现场会竞争承办机制、选树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等保障措施。
三、出台意义
《实施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丁薛祥、刘国中副总理来滇调研考察期间有关指示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具象化行动,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统筹城乡两个战场,一体推进三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促进美丽生态、美丽经济、美好生活有机融合的有力举措,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美好家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美丽中国建设、健康中国建设提供云南实践。